霍大同文语

 

Be Be Be 、Being Being Being……(上)

来源:成都精神分析中心   |   发布时间:2012/1/3   |   浏览次数:     |   字体大小:     

Be Be Be 、Being Being Being……(上)

 
Be Be Be Being Being Being……
――关于汉语词汇的词法功能的一个哲学分析
 
四川大学哲学系 霍大同*
 
 
 
在中、西文化的比较研究中,中国缺乏一个与­亚里士多德建立的形式逻辑相似的体系是所有研究者似乎都注意到、并且都同意的事实。
本文企图将西方哲学讨论的最高范畴“存在”的动词Be及名词Being引入汉语的习惯用法中,由此所显示的有趣结果和AA的同一律在汉语语境中的运用表明:亚里士多德创立的形式逻辑体系是屈折语中的产物,决不能在汉语这样的孤立语中产生,在后者中只能产生易经这样的八卦逻辑。
事实上,八卦逻辑是一个非线性的逻辑,通过对它的若于约束,它将变成西方的形式逻辑。八卦逻辑作为非线性的逻辑对应着量子力学描述的物理世界,西方的古典形式逻辑则对应着经典力学描述的世界。
中国真正所缺乏的应是一套语法体系,这一缺乏源于汉语词汇的特征。相对于印欧语系这样的屈折语而言,汉语词汇不具有动词、名词、形容词与副词等词法范畴的语音与语形方面的形式化而仅仅只有上述词法范畴的功能性区分。这种在语用领域中才表现出来的功能性差异过份复杂、过份变动不居,难以把握与捉摸。故而无法建立起一套表述与分析的语法体系。
这一智力上的困难性,可以从在我们引入西方语法体系一百年之久的今天,我们仍没能够对汉语词汇的词法功能特征进行过有效、系统的分析的事实得到一个间接的证明。为了提高以汉语为母语的人们的思维的分析性,对汉语词汇的词法功能的一个全面、系统的分析,并把这一分析具体落实到字、词典的编纂工作中是非常必要和非常必需的。
 
一、
   
英语、法语、德语这样的屈折语与汉语这样的孤立语在语法上的一个基本差异在于,在前一类语言中动词要因主语的不同而必须有性、数的屈折变化,及因时态而有的屈折变化;而在汉语中,无论主语如何、无论时态如何,动词都始终以“原形”的形式出现,没有任何语音与字形方面的变化,比如我们有汉语的如下句子:
 
我是(在)            我们是(在)
你是(在)            你们是(在)
他(她、它)是(在) 他(她、它)们是(在)
 
在上述句子中均没有动词变位。
据上面的中文的系词(是或在)使用原型的规则,将其运用于英文中,我们有:
 
I’am → I be                      we are → we be
you are → you be                you are → you be
he (she, it) is → he(she it )be they are → they be
在英语中,或者更一般地在屈折语中存在着一组动词运用的转换规则,而在中文中没有这种转换规则,动词始终是以原型出现,不因性、数、时态的变化而发生形态上的变化。
屈折语中的动词运用的转换规则实际上是动词运用的约束规则,它们使人们不能自由地运用动词,而在中文中动词是在没有任何约束条件下而被使用的,故我们将这一特征称为汉语的动词原型自由使用规则。
因动词原型的自由使用不受主语与时态的约束而有的一个结果是汉语中存在着大量的无主语句,比如“切面”(在“去把面切了”这类的语境中),“握手”(在“握着他的手”这类的语境中)等等,以及由一系列这样的无主语句组成的所谓“流水句”。考虑到这种流水句的多动词排列的特征,故又被人们称为“散点句”。相对于此,由于屈折语句子的谓语必须以在人称和数上与主语保持一致的限定动词来充当。如果在句子中出现其它动词的话,这些动词必须以它们的屈折变化与主动词相区别。因此,如果我们抓住了句子的限定性动词,就抓住了句子的基本骨干,抓住了句子的灵魂。在此意义上,西方语言中的句子可以被视为“焦点句子”。[1]
其另一个结果则是词组与句子之间在形式上的无区别性,比如上面的无主语句“切面”在“买一斤切面”这样的语境中,“切面”便是一个名词词组,且与无主语“切面”没有任何形式上的区别。同样“握手”,在“握手是一种礼节”这样的语境中,“握手”亦是一个名词词组,且在形式上亦与无主语句“握手”没有任何区别。
第三个特征是,在汉语句子中动词占优势;而在屈折语中,则是名词与介词占优势。[2]
 
二、
 
    然而,动词始终使用原型的规则,仅仅是汉语相对屈折语而言的一个基本特征,还有一个更基本更重要的特征是:汉语词汇没有屈折语意义上的词法范畴(即动词、名词、形容词、副词)的形式性区分、仅仅只有功能上的词法区别:这后一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东西方思维的差异与逻辑的差异。
比如我们有同一律A=A,将它还原于自然语言(英语)的表述,我们有英语:“A is A”,或者汉语:A是A,或在按汉语使用法的英语为:A be A。
再用Being替代A,我们有英语“Being is Being”→“Being be Being”及汉语的:是是是,或者在在在[3]
在上面这两个汉语句子中,我们能够发现无论是“是”还是“在”,都具有名词义与动词义两个部分,第一与第三“是”和第一与第三个“在”显示的是“是”与“在”它们的名词义,第二个“是”与第二“在”则起着它们具有的动词功能。
第二,“是”与“在”的名词性功能与动词性功能之间的差异,无论在语音方面还是在字形方面均没有表达出来,只有在语法分析中或者更准确地讲,只有借助于产生于屈折语的语法理论,我们才能将它们的不同功能分析出来。
第三,在字的平面上,无论是第一与第三个“是”与“在”,还是第二个“是”与“在”均包含着动、名二义,其不同之处在于对第一与第三个“是”与“在”而言,其名词义是显现的、表层的,其动词义是隐含的、深层的;对于第二个“是”与“在”而言,其动词义是显现的、表层的,其名词义是隐含的、深层的。如果我们以Be代表它们的动词义,以Being代表它们的名词义,上面的“是是是”与“在在在”,就能够表述为:
 
Be-Being(在)Being-Be(在)Be-Being(在)
 
Be-Being表达的是深层为动词义、表层为名词义,它是第一个与第三个“在”或“是”的功能性结构;Being-be表达的是深层为名词义、表层为动词义,它是第二个“在”或“是”的功能性结构[4]。换句话说,命题“是是是”与“在在在”因为每一字均具有动、名两义而实际上有如下八个可能的组合:
 
(1)    Be Be Be        (2)Being Being Being
(3)       Being Being Be (4) Be Being Being 
(5)Be Being Be       (6)Being Be Being
(7)Being Be Be       (8) Be Be Being       
 
如果我们用易经的阳爻―替代Be(动词义或者动义),用阴爻――替代Being
(名词义或者静义),则上面的八个可能的组合就变成:
 
(1)   Be Be Be            →        乾(1)
    
    (3)Being Being Be       →        震(3)
   
     (5) Be Being Be         →        离(5)
 
(7)Being Be Be         →       兑(7)
 
(2)Being Being Being   →       坤(2)
 
(4)Be Being Being      →        艮(4)
 
(6)Being Be Being      →       坎(6)
 
(8)Be Be Being         →       巽(8)
我们能够看到作为A=A的同一律基础的自然语言的命题,Being Be Being 仅仅是这八个组合中的一个组合(即组合(6))。换句话说,在汉语背景中以屈折语为基础的A=A的同一律因为没有动词变形规则和动名区分规则的约束而包括了八种可能的组合,其中,严格成立的只有(6),不严格意义上能够成立的有(1)、(5)和(2),而其他的四个是不能成立的。
倒过来,我们可以说在自然语言中A=A的同一律实际上包含着八种可能的组合,在加了动名区分规则的约束之后,有七种可能的配合被排斥与摈弃,从而只剩一种组合,因此前者可称为A=A同一律的自由态、非线性态,后者则可称为A=A的同一律的约束态、线性态。因为在汉语中,词汇没有象屈折语中那样有动、名、形、副词等词法范畴——在语音与字形上的区分(这种区分,在屈折语中亦有严格与不严格的差异。比如:法语与德语的区分是非常严格的而在英语中这种区分就不甚严格)。在此意义上,汉语字(或者词)对应着屈折语中的词根(它没有词法范畴的区分)而非屈折语的具有词法区分特征的单词,因此我们可以将汉语字(词)视为原词。
考虑到语言是逻辑体系得以建立的基础,所以我们可以说:易经的八卦逻辑建立在原词系统上,因而可以将它视为元逻辑,而西方古典逻辑建立在具有词法区分基础上,因而可以视为次生逻辑、线性逻辑,它以动词运用的转换规则与词汇的词法范畴的区分规则为基础。反过来讲,中国之所以没有产生出与西方形式逻辑类似的逻辑体系,其中的一个基本原因是汉语的原语言的性质[5]
我们在前面只讨论了原词的动词义与名词义、而没有讨论原词所具有的形容词与副词的功能,这一方面是为了讨论的简单性,另一方面,根据西方语法学界的共同看法,形容词附属于名词、副词附属于动词[6]。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将由八卦相互匹配而有的六十四卦中属于乾卦系列的32卦视为动词义与副词义相互结合的三十六种可能的表达式,将属于坤卦系列的另外32卦视为名词义与形容词义相互结合的三十六可能的表达式。
由于汉语的词没有词法区分的语音与字形上的表示,那么,从理论讲每一个汉语的实词(字),在其语义之外,还包括着名词义与动词义这样两个词法的范畴。这一特征可以用太极图来表示,亦可以用阴阳爻来表示(即所谓的两仪),亦可以用我们引入的Being与Be来表示,即Be-Being和Being-Be(其意义可以理解为任一个存在都具有动、名两义)。
但一当一个字(词)与另一个字(词)相结合时,则这两个字(词)的每一个要么起名词义的作用、要么起动词义的(也就是说在语用的领域:一个字的动词义与名词义是相互排斥的)。从而我们有四种组合:
 
Be-Be (动义+动义)
Being-Be(名义+动义)
Be-Being(动义+名义)
Being-Being(名义+名义)
 
这四种组合对应易经的四象
 
Be-Be       →       老阳
 
Being-Be    →      少阳
 
Be-Being    →      少阴
 
Being-Being →       老阴
 
通过上面的单个词汇与太极和两仪的对应,二字词组(句子)与四象的对应和三字词组(句子)与八卦的对应,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易经的八卦逻辑是汉语言的逻辑。在此意义上,我们就不能泛泛地说在中国文化中缺乏一个逻辑体系,相反我们必须说因为语言的差异,东、西方均有其与语言匹配的逻辑体系。
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前面的关于汉语词汇的词法功能的分析是借助于西方语法的概念才得以实现的,我们的古人似乎并没有利用八卦逻辑来对汉语词汇进行逻辑分析,从而抽象出一套语法理论,并进而利用语言分析的成果去丰富八卦逻辑,而这种语法分析与逻辑构造之间的相互作用,却构成西方的语法史与逻辑史的基本内容。换句话说,相对于西方文化而言,中国文化所缺乏地不是逻辑体系,所缺乏是一套与逻辑匹配的语法体系。
 


*霍大同,博士,1954年生,四川大学哲学系副教授。
[1] 散点句与焦点句的概念是由申小龙等人提出的(见申小龙《汉语句型研究》)。近期对该观点的回应与赞同见陈定安编著《英汉比较与翻译》,中国对外翻译公司,北京,1998年。
[2] 同前,陈定安,1998。
[3] 它可以日常的说法“是就是是”和“在就是在”去理解,或者“存在是存在着的存在”这样的意思去理解。
[4] 将表层语法义的表示放在后面,将深层语法义的表示放在前面,显得有些别扭。然而,我们在这里遵循的是易经八卦的排列方式。在中国古代的文本阅读中,阅读是一个从上读到下的过程。因而,在我们看卦时,也按照这种阅读方式,从卦的上部看到卦的下部。然而,一个给定的卦(比如   艮或者   震)的属性(属于坤卦系(艮)或者乾卦系(震))是由它的最下面那一爻所给定的。同时,对卦的解释亦是从最下面一爻开始一爻一爻地逐渐上升到最上面那一爻。
这种阅读顺序与解释顺序的相反性恐怕来自于对阅读过程的一种理解、对一个给定的词组与句子的整体理解,只有在阅读完它的最后一个字(词)之后才可能产生。在此意义上,最后一个字(词)起着决定它所属于的词组和句子的整体意义的关键性作用。同时,只有在对词组与句子的整体意义被理解后,我们才可能对构成词组与句子的元素逐一加以解释。而这正是易经的作者(们)所做的。
[5]汉语的原语言性质,使中国只有八卦这样的元逻辑,而不可能有西方形式逻辑那样的线性逻辑,同时汉语词汇的词法功能非形式化特征又使一种西方意义上的语法体系无法建立起来。
一个严格的比较应在古汉语与古希腊语的对比中进行。但一方面,因为作者自己不懂古希腊语,自然无能力进行这种严格的比较研究。而另一方面,本文所讨论的汉语单字(词)不具有词法范畴的形式化区分问题对古汉语而言仍是完全有效的。同时,屈折语具有词法范畴的形式化区分亦是古希腊语的一个基本特征。因而,本文使用现代汉语与英语来讨论古希腊语与古汉语的词法范畴与逻辑之间的关系虽然是不严格的,但应是有效的。它让我们的讨论变得简单、易懂。
事实上,关于词类的讨论至少在柏拉图那里就开始了。他主张一个完整的“语句”至少必须由一个名词与一个动词所组成([英]威廉·涅尔,玛莎·涅尔著《逻辑学的发展》,商务,北京,1985年,第25页)。在此基础上,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划分出八种“叙述”成份:单音、音节、连词、冠词、名词、动词、格和句子([苏联]柯杜霍夫著《普通语言学》,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北京,1987年,第11页。)这已构成了西方语法学体系的刍型。
[6]这一看法在乔姆斯基的句法理论中表现得非常清楚:他的理论是以名词短语与动词短语的二分为基础的。考虑汉语中没有定冠词以及动词使用原形这两个特征,乔姆斯基的名、动短语的二分在汉语中实际就减缩为名与动词的二分。比如,我们可有英语的“The being is(be)”这样的句子。其中“The being”为名词短语,“is (be)”为动词短语。按照汉语语用规则“The being”将简化为“Being”,“is (be)”应该写为“be”。于是上述句子就成为“Being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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